|
|
|
| | 信件信息: | 写信人:韩银建 写信时间:2017/2/24 15:49:08 信件编号:201740 | 信件主题: | 民政部门大病补助 | 信 件 内 容 | 您好!我是一位尿毒症患者,去年开始透析,在去年12月交了资料到民政部门进行大病补助申请,2017年2月大病补助的钱申请了下来,是8000元。然后我在2017年1月在华西医院做了肾胀移植手术,然后再次交了资料到民政部门进行大病补助申请,但是后面工作人员说民政部门的规定是民政大病补助一年最多只有8000元的额度,所以这次在华西医院做手术的费用就不能申请了。我家庭本来就比较困难,前后都用了二三十万,所以我想求助一下难道大病补助一年真的只有八千块钱吗?谢谢 |
| | 回 复 内 容 | “韩银建”朋友 您好!您写给“县长信箱”题为关于《民政部门大病补助》信件已收悉,根据您信中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荥府办发〔2012〕44号)文件对“救助标准”有明确规定: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内累计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我县民政部门已于2017年2月向您发放了8000元救助资金,您2017年度的救助额度已达到8000元,因此不能再进行救助。 如您还有疑问,请与县民政局联系反映,联系电话:0835-7623014。 祝生活愉快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荥经县政府办 2017/3/22 9:14:31 |
|
|
|
|
|